法治日报·法新网讯(图/文 孙建新 )10月25日下午,在示范区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窗口,市民刘女士顺利办理了新开办企业注册登记业务。她在领到纸质营业执照和实体印章的同时,还通过微信小程序“电子营业执照”免费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和5枚电子印章,方便快捷。
企业办事无需再携带纸质版证照,一张“电子身份证”全国互认通行。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高“互联网 政务服务”水平,新开办企业均可在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,免费申请并领取5枚电子印章(含企业法定名称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、法定代表人章),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相关人员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时,只需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扫描签章二维码,就可完成文档在线电子签章,实现电子印章全时空、全方位应用,电子印章使用记录可追溯、电子文档固定化、不可篡改。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,实现经营主体身份凭证“随身行”、身份验证“一照通”,极大地推动了涉企高频事项“电子化、不见面”服务常态化,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,为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再添动力。
责任编辑:冯志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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