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,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自治区公安厅近日出台了29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,明确放宽货车通行权限,符合条件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不限行。
据介绍,宁夏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、宽度不超过2.2米、高度不超过2.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,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。同时根据城市管理现状、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需求、道路交通条件等实际情况,在中型厢式货车临时停车需求较大但停车资源不足的区域,按照“分时段、限时长”的原则合理施划厢式货车装卸专用停车位,持续完善配套管理设施,加强临时停车管理,进一步落实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服务保障。
据了解,近年来宁夏公安机关不断优化车驾管服务,2023年明确城市货车电子通行证、通行码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;大货车注册登记由市级审批延伸下放至4个县级车管所可同步办理。而在今年的“29项措施”中,宁夏将中型客车注册登记延伸至3个县级车管所办理;同时全面推广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,目前已线上处理轻微交通事故11094起,高峰时段线上处理事故占同一时段全部财产损失事故的40%以上,有效缓解了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,减少了二次事故和矛盾纠纷。(记者杨稳玺)
相关文章
猜你喜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