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31日,北京市商务局等8部门发布《2024年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。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,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,可享受最高1万元的定额补贴。 此次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,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,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,不予办理补贴。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,也可以先购买新车,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等证明材料,应于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。
来源: 北京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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