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南骏汽车)以其资金严重不足,已经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,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。
南骏汽车生产线 图据资阳网
法院查明,南骏汽车成立于2002年,经北京至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,截至今年7月31日,南骏汽车资产总额17亿余元,其中房屋、机器设备、专用模具等固定资产3.95亿元,土地使用权和待摊研发成本等无形资产3.69亿余元,长期股权投资2.63亿余元,应收账款和存货4.58亿余元,货币资金4763万余元;负债总额11.57亿余元,其中短期借款5.5亿余元,应付票据、应付账款、应付职工薪酬、应付税金等其他债务6亿余元;所有者权益5.6亿余元。南骏汽车年度财务报表显示,公司2022年亏损5282万余元,2023年亏损8113万余元;北京至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今年1至7月亏损1.29亿余元。此外,今年8月16日,南骏汽车偿还定期贷款3807万余元,账户留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05万元。
法院认为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相关规定,南骏汽车虽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,但公司现有流动资金无法覆盖所欠应付到期债务,且其主要资产变现难度大,应收账款亦不能收回,属于不能清偿到期债权情形。此外,南骏汽车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,符合重整原因。同时,南骏公司拥有燃油货车、新能源货车生产资质,具备完整的汽车整车等产品的研发、制造、加工、销售能力,且具备完整的组织机构、规范的运营秩序以及稳定的干部职工队伍,具备重整条件和可能性。因此,南骏汽车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受理情形。
据此,今年9月23日,资阳中院作出裁定,受理南骏汽车的重整申请。
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
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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