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载超长,还不系安全带!!
5月26日,黔西南州晴隆县的民警们在正常执勤中,一辆载货异常的货车引起了民警们的警觉,上前向该货车的驾驶人进行询问、检查危险超载不可取,安全驾驶要记住
该驾驶人超载超限、未系安全带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,也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。据此情况,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。相关处罚
民警依法对该车辆的驾驶人罗某超长载货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、罚款100元的相关处罚。
对于罗某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、罚款50元的相关处罚。
货车超载
多的是“祸”不是货
货车超载的危害:
1、增大事故发生概率。货车超载时,并入车道、躲避障碍物、变更车道的能力会大幅降低,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2、增加事故人员伤亡率。超载货车与其它质量小的车辆发生碰撞,会增加伤亡概率。
3、易致刹车失灵。由于超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对制动器造成较强负荷,制动效能有可能会严重衰退。
4、易引发爆胎事故。车辆超载使轮胎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,胎内气压、温度较高,极易造成爆胎事故。
5、易破坏道路基础设施。货车超载对地面造成压力大,极易造成道路破损。
相关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:
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,严禁超载;载物的长、宽、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,不得遗洒、飘散载运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、第二款:
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,装载长度、宽度不得超出车厢,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一)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,半挂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,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.2米;(二)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.5米。贵州交警提醒
遵法守规、依法上路才是王道
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
让货车超长、超载、超高、超宽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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