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将自己包装成“单身多金”形象
和3名女子谈恋爱诈骗近200万元
防“渣”男更要防“诈”男!
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,运城公安精心组织,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。7月12日,临猗县公安局成功破获系列诈骗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,涉案金额194.3万元!
案情回顾
2023年7月12日,临猗县公安局接到李女士报案,称其被李某某骗走42万元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立即展开调查,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从2022年7月至今,除了诈骗李女士之外,先后骗取被害人潘女士10万元、骗走被害人闫女士142.3万元。
“永远是让我等,他一直在骗我”。 受害人李女士在后面交往中才发现,自己一直深陷在“甜蜜的陷阱”中。2023年4月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李女士,在聊天过程中,双方都说自己是单身,于是两人就加了微信好友,并确认了恋爱关系。在确认关系一周后,李某某以“在外地做安装电梯生意需要资金”为由向李女士要钱,一开始李女士没有答应,但是耐不住李某某的软磨硬泡,便第一次向李某某转了2000元,自此之后,李某某就以“预定电梯缺少资金、领导资金回笼需要垫付税款、跟领导做外贸生意”等谎言让李女士给其转账,到目前为止,一共被骗了420150元。
2023年7月12日,临猗县公安局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实施追踪抓捕,经分析研判,成功于当日在运城市盐湖区某公寓将其抓获。到案后,李某某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公安提醒
民警提醒
近年来,以“谈恋爱”为幌子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,运城公安在此提醒大家,在交友时一定要保持理性,尤其是在碰到以各种理由“花式”索要财物时,一定要擦亮双眼,深思熟虑,警惕“甜言蜜语”背后的“温柔陷阱”。一旦发现被骗,要及时报警,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。
法律链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来源: 运城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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