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是中国政府核工业主管部门,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,并牵头负责国家核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。负责研究、拟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政策和法规;负责研究、制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规划、计划和行业标准;负责中国和平利用核能(除核电外)相关项目的论证、审批、监督、协调项目的实施;负责核安保与核材料管制;负责核进出口审查和管理;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,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事务;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;负责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