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省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10月31日,其前身可追溯到1925年成立的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琼崖分会、广东省妇女联合会海南行政区办事处。海南省妇联作为海南妇女的社会群众团体,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,促进男女平等,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绿色崛起中建功立业,在海南科学发展、绿色发展、和谐发展中发挥“半边天”的作用。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提升妇女素质,帮扶妇女发展,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,关爱和帮助弱势妇女儿童群体,加强家庭道德建设,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和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。海南省妇联内设办公室、组织联络部(机关党委、机关工会)、宣传部、妇女发展部、权益部、家庭和儿童工作部6个职能机构。海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。海南省妇联下属单位有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、海南省儿童福利中心和东方女性杂志社。由省妇联创办、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团体有海南省儿童福利会、海南省妇女儿童问题研究会和南海明珠艺术团。南海明珠宣讲团是省妇联创办的政策和文化教育宣传团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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