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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≠货!勿让货车变“祸”车 #货车需警惕
来源:清远交警
2024-04-26 18:30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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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所周知

货车车厢是用来载货的

但有些司机为贪一时方便

用货车车厢

违法载人、人货混装

殊不知

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

案例一

4月15日,揭阳交警在巡逻时,发现前方一辆轻型货车车后厢载满人员,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经核查,该货车核定载客数5人,车厢内实际载客6人,车后厢违法搭载5人,共搭载11人,存在违法载人和车辆超员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
案例二

近日,江门交警在执勤时,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迹可疑,疑似人货混装。经查,车除驾驶室驾驶人1人外,后车厢还载有6人,且车厢内还存放着一些货物,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。随后,交警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,并讲解分析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。经核实,交警依法对货车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元、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,并要求驾驶人对车厢人员进行安全转运。

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

01

加重事故后果

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,重心偏高,车辆安全性能较差,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,因此,后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,不能载人;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,会加重事故后果。

02

人货混装易坠落

运输货物车厢、车斗载人,没有任何保护措施,遇转弯或掉头时,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、磕碰、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

03

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

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,在车辆行驶过程中,遇刹车或加速,易使货物发生移位,撞击、压伤、挤伤车内人员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、自燃等意外情况,将会给乘客逃生、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。

法律链接

//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。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,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。

第九十二条规定: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,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(二)项规定: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。

广东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

切勿以任何理由

违法搭乘货车车厢

以免造成严重后果

如遇相关违法行为

请及时举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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