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回顾
经查,康某某大量购买聊天账号,创建千余个所谓的“吃瓜群”!
然后他在境外黄色网站搜集、下载、剪辑涉黄谣言视频,建立群组传播扩散,将视频转化为链接后在全网大肆发布,吸引网友加入群组。
通过传播的指数效应,每个“吃瓜群”吸粉均达500-2000人,该团伙又将“吃瓜群”按照每个群成员1.2-1.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至下游,最终引流至语音直播平台作为“擦边”直播受众,非法获利超100万元。
连根拔起
最终,济南网安将该团伙康某某等5名违法嫌疑人一举抓获,查清其创建引流“吃瓜群”1000余个、发送涉黄虚假信息超30万条、拉拢群成员超50万人、获利超100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。
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康某某等5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网警提醒
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
操纵网络流量作恶
轻则承担侵权责任
重则罚款拘留
甚至涉嫌犯罪
公安网安部门将
坚决打击网络乱象
守护网络清朗
维护社会稳定
来源 | 公安部网安局
编辑 | 王帆 校对 | 包媛媛 审发 | 李飞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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