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职能: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行政事项的受理服务和审批结果相关文书的制作、送达工作;受理和转办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;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行政事项受理和投诉举报相关信息的汇总、分析、报送工作;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重大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、跟踪督办,监督办理结果反馈;参与拟订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行政事项和投诉举报相关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;负责投诉举报新型、共性问题的筛查和分析,提出相关安全监管建议。承担国家局执法办案、整治行动的投诉举报案源信息报送工作;承担国家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。参与国家局行政事项受理、审批网络系统的运行管理。承担国家局行政事项收费工作;参与药品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国家局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、受理服务工作;指导协调省级药品监管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及投诉举报工作;开展与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行政事项受理及投诉举报工作有关的国际(地区)交流与合作;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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